财政资金安全管控系统报告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对公共财政预算的编报、执行、监督管理、考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管理日益严格,要求日益明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2011年底,中纪委提出运用“制度加科技”,提升预防腐败效能,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通过以信息化为主要技术的科学技术,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执行力。

  2013年,财政部会计司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强调“要重点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下大力气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立内部控制,就是为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实践证明,信息化会促使单位的管理控效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我们在内控规范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因此,为更大程度地符合相关各方对我单位公共财政资金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要求,更好地服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拟采用财政资金安全管控系统。

二、项目可以达到的效果

  1、软件覆盖范围。通过财政资金安全管控系统实现本单位在一门式的管理服务中,共享信息数据资源,通过该系统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实现采购和合同的网络报销,所有的财务数据在网络上流转,通过同样的系统,实现采购预算、合同管理及执行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与预算指标、报销、资产、物资、合同等多个子系统无缝衔接和数据共享;有效防范采购业务过程中的风险。所有的职能部门实现网络报销,所有的财务单据在网络上流转,行使对各部门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能。该渠道可以覆盖100%的财务人员,90%的单位职工。领导可以按管辖权限获得数据分析服务,各处室能够通过网上方式完成经费网上申请和审批,有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

  2、监管型财务。将事后统计型的财务工作,向事前监管型的财务工作转变,事前充分预算,事中严格控制,事后绩效分析。

  3、管理型财务。将常态型的财务核算工作交给计算机去完成,凭证由通过标准流程的业务单直接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自动生成,使会计人员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管理上。

  4、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单据和附件管理,业务按正规流程逐级审批,费用按标准执行,预算实现钢性控制。

  5、完整的电子数据链。经办人申请—-各节点审批---出纳支付---生成凭证,各环节的经手人姓名、日期意见都完整记录,请示、会议纪要、合同、出入库单、发票等材料齐全,形成完整的电子数据链,为财务审核、审计、各部门自主查帐提供支持。

  6、 标准相对固定的审批流程。单据按设定的流程自动传递,上一节点没通过不可以流到下一节点,下一节点操作后不可以修改上一节点。

  7、各部门自行控制预算进度。部门查阅自己的预算报表,关注自己的执行进度,合理安排好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率低不再是财务部门的责任。

  8、网上审批,提高效率,提高基础工作水平。相关的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无法完成网上审批;网上审批可以解决异地远程集中直接管理的要求;经办人在网上提交经费申请单,审批领导可以更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

  9、领导不再需要各部门提供报表。可以随时掌握权限内的所有业务及汇总分析。即时掌握下属单位的业务情况,可以汇总分析,也可以追溯到明细。

  10、实现“同一平台,标准流程,统一支付,全程透明,实时监控,动态分析”的目标,解决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刚性,解决了不按预算项目、预算科目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编制决算报告的问题;健全责任考核制度,提升了管理效能水平。这些改变将原来高高挂在墙上的财务管理制度,用网络技术进行规范,利用计算机的无情去实现制度的管理,避免制度被人情困扰。

  11、集中式管理。各直属单位的主办会计在局财务中心集中办公,有利于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财务的监管职能;直属单位达到一定标准的业务可自动流转到局领导审核。

  12、管理关口前移,财务部门介入事权审批流程,实现财务监管;规范基础工作,按标准格式填写申请单和报销单,按标准要求上传附件,内容和附件不规范无法网上审批。

  13、 事权和财权(经费申请和经费审报销)分开。事权是审核该事项可不可以办,财权是审核报销的手续和凭据是否齐全并且附合财务制。业务分工更清晰明确。

三、要求公共财政资金信息化的相关文件

  1、2007年根据中纪委、上海纪委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站在预防腐败、深入推进源头治本工作的高度,按照“三个更加注重” 工作的要求,落实“以公共财政性资金为重点,以信息公开为关键,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使预算管理透明化、实时化、信息化。一是要更加注重治本,二是要更加注重预防,三是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2、2009年底,中国政府确定了“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的目标。

  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预工委又表态今后将强力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2010年3月23日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总理温家宝提出,要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2011年底,中纪委提出运用“制度加科技”,提升预防腐败效能,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通过以信息化为主要技术的科学技术,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执行力。

  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内控信息化

  2013年,财政部会计司编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5年底,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15]86号)当时的财政部长楼继伟强调:“要重点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下大力气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立内部控制,就是为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提出:“借助信息化手段,将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整合到统一的平台,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同部控制将单位的业和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现了有机的结合,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撑。将内部控制嵌入信息系统之中,可以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可以改变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分块管理、信息分割、信息孤岛的局面,可以使单位领导的管理方式由传统的日常管理向例外管理转变,集中精力处理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实践也证明,信息化会促使单位的管理控效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我们在内控规范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各省市财政部门也随即制定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制度。